周俊杰
城市:辽宁沈阳
专业领域:侵权、人身损害、医疗纠纷
电话:024-3128-8366
执业证号:12101201710832334
个人简介
周俊杰律师,男,系辽宁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沈阳市律师行业党代会代表、沈阳市和平区青年联合会委员。
周律师系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宸所党支部书记,兼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思想道德与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辽宁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成员、辽宁老年报法律维权服务团成员、沈阳广播电视台律师帮忙团律师、沈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律师诉前调解项目负责人、沈阳市沈河区拥军优抚合作律师等社会职务,目前为三级律师职称和法学学士学历。
周律师政治素质过硬,党建能力强,善于创新党建工作思维与方式,曾获评省优律师党务工作者、省优党员律师、市优律师党务工作者、市优律师党员等荣誉,其主办的专项活动曾获省司法厅通报表彰,曾作为全省党员律师的唯一代表参与省司法厅“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是省司法厅任命的百名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站站长当中唯一的律师;其负责日常管理大宸所党建工作,大宸所党建成果现已多次接受来自中共中央组织部、司法部等各级多部门主要领导的亲自调研;其长期参与某区信访部门值班工作、某地信访事件化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稳定付出极大努力,多次参与处理特殊时期群体性敏感事件;其任沈阳市和平区红色讲师团讲师,主讲党内法规的发展、体系与实践要点。
周律师业务有所特长,在大宸所分管侵权部,部门专业方向为办理涉及人身、人格、财产等损害的各类民、刑业务与知识产权业务。其长期研究鉴定理论及赔偿标准,能以专业意见促成良好的案件代理结果;其成功代理东北某知名企业商标权纠纷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备受客户好评;其代理某传媒公司知识产权类商事纠纷案件被作为保障辽宁振兴新突破、促发展案例,获辽宁法治报“七一”特别报导;其成功为央视关注的“医院雇假病人骗医保案”等刑事案件提供了辩护。其作为市属某局法律顾问律师、某区区属单位法律顾问团队特聘律师,多次成功代理政府部门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为多项行政行为、复议工作、重大决策及执法过程提供法律支持。
周律师热衷社会公益,曾多次获评沈阳市优秀法治宣传志愿者等荣誉,在沈阳市各地组织和参与了百余次公益普法讲座、调查、咨询和调解,相关事迹被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辽宁老年报等多家媒体多次报导;其普法精品课为“民法典与民法法治思维”;其长期组织和参与涉军法治活动;其担任辽宁省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的主任;其加入“宝贝回家”失联儿童搜寻公益组织已有十年,并多次为福利机构及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物质援助和陪伴关怀;其在抗击新冠疫情时期常年担任志愿者,做出了极大的人力、物力奉献。
周律师致力全面发展。其著有多篇文章和论文,被全国律协、辽宁省司法厅等单位、论坛或刊物发表;其擅长文艺创作,获沈阳市律师文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曾创作以诗、词、歌、赋、曲五种文体歌颂律师行业的节目剧本,参与了沈阳律师宣传片的文案工作,为大宸所创作了用典繁丽的骈文《大宸序》;其热衷国学,熟读经史并酷爱骑射,且爱好京剧武生行当,在辽宁省律师首次文艺汇演中演出“戏曲联唱”节目中的杨子荣角色和“舞蹈剧:大王叫我来巡山”节目中的大王角色。